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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办理特种设备(电梯部分)使用登记的公告

    信息发布者:阳光123
    2018-11-18 19:25:05   转载


    关于办理特种设备(电梯部分)使用登记的

    公 告


    为落实《渭南市人民政府<关于印发渭南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>》(渭政发[2018]25号)和《渭南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竣工验收阶段并联审批的实施细则》(渭建发[2018]282号)文件精神,依据《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划》(TAG082-2017)和陕西省质监局《关于下放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业务的通知》(陕质监特[2018]28号)、渭南市质监局《关于委托县级局办理特种设备(电梯部分)使用登记的通知》(渭质监发[2018]100号)等规范性文件政策规定,现就办理特种设备(电梯部分)使用登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
    一、委托事项名称:


    特种设备(电梯部分)使用登记


    二、委托范围


    白水县辖区内的电梯使用登记业务


    三、委托主体和受委托主体


    1、委托主体:渭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


    2、受委托主体:白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


    四、委托权限


    委托后,由白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本辖区内电梯使用登记,登记机关为白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。负责电梯使用登记的受理、审查、审批、制证、送达相关书面凭证,公示相关许可信息,归档保存行政许可资料,实施证后监管。


    五、委托时限


    自2018年12月1日起,白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的特种设备(电梯部分)使用登记工作。


    办公地址:白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四楼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。


    联系电话:0913-6129139


    特此公告!



    白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


    2018年11月1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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